千呼万唤始出来。证监会昨日下午宣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已经国务院同意,将于近期启动。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发布融资融券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试点证券公司的资质条件和标准,公示试点的审批内容、格式、标准和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受理、审核和专家评价制度。沪深交易所将适时公布试点标的证券的范围及名称。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试点期间只允许证券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从事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取得成效后,融资融券业务将会成为中国证券公司的常规业务。试点将根据证券公司净资本规模、合规状况、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和试点方案的准备情况择优批准首批试点券商,之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试点范围将兼顾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券商。
为控制市场风险,试点期间,证监会将实施窗口指导,由试点券商通过适当提高融资融券客户的资质条件、资产门槛、在本公司从事证券交易的期限,以及适度提高保证金比例和担保比例等审慎措施,防范业务风险。
不过,证监会提示投资者,融资融券交易既可放大盈利,亦可能加大亏损,应在具备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并熟悉业务规则后,审慎考虑是否参与其中。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具证券供其卖出证券业务。其中,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证券公司借款给客户购买证券,客户到期偿还本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空”; 融券是借证券来卖,然后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出借证券给客户出售,客户到期返还相同种类和数量的证券并支付利息,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由于融资对当前活跃市场会起到良性作用,可提供更充裕的资金,被市场视为监管层可以打出的救市牌之一。 |